编号:2025060900001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。
联系方式: 0375-7231525 。
序号 | 权利人 (被继承人/遗赠人) | 不动产 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 权证号 | 登记申请人 (继承人/受遗赠人) |
孙秀花 | 所有权 | 舞钢市朱兰健康路北段西侧人民医院南四排东二户 | 01488 | 贾晓归 | |
姜思义 | 房屋 所有权 | 舞钢市垭口朝阳路中段南侧(电业局4号家属楼)西单元第三层东户 | 03657 | 姜建华 | |
廖宗德 | 房屋 所有权 | 舞钢市寺坡湖滨大道中段北侧金星金属材料公司楼东单元6层西户 | 编号010 | 廖旭志 |
登记机构:(印 章)
2025年6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