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061900001
发布时间:2025-06-19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郭占普因保管不善,将20122012095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声明人:郭占普 2025年6月19日 2025061300002
发布时间:2025-06-13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刘素彩、刘万刚因保管不善,将202200008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声明人:刘素彩、刘万刚 2025年6月13日 2025061300001
发布时间:2025-06-13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舞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八台分社因保管不善,将200020004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声明人:舞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八台分社 2025年6月13日 2025061200001
发布时间:2025-06-12
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
张效梅、牛丽霞因保管不善,将2023200109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声明人:张效梅 2025年5月21日 2025060900001
发布时间:2025-06-09
公示期间,遗赠公告
继承(受遗赠)不动产登记公告
编号:2025060900001 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的规定,经初步查验,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。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七条的规定,现予公告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,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。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舞钢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。 联系方式: 0375-7231525 。
登记机构:(印 章) 2025年6月9日 返回顶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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